当前位置:智青春 > 企业动态 >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企业动态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发布日期:2020/4/14 17:26:28 浏览次数:461 来源:江苏智青春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4月15日,是我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不仅关乎国家的兴亡还关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国家安全,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增强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它关系民生,关系国家稳定,关系社会长远发展。维护国家安全既是国家责任也是公民责任。今年4月15日,我们即将迎来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教育活动主题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让我们一起学习国家安全知识,共同担起这份神圣的责任。

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重点主要表现在:一、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二、加大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法治宣传力度;三、结合典型案例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四、坚持网上网下结合,不断提高国家安全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度。

山河无恙,你我相安。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国泰”方能“民安”,2015年7月1日新国家安全法提出“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国家安全不是遥远的“谍战片”,而是与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息息相关、近在咫尺,在维护国家安全上,人人都不是局外人、旁观者,而是人人有责,更需人人尽责。

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1.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5.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6.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7.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8.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